酒駕大掃蕩 全國取締258件
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光十五日的第三次大執法,全國共取締酒駕二五八件。(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錢利忠/台北報導〕男子黃子洋上月底在高雄酒駕,造成一家四口一死三傷引發公憤,警政署為防制酒駕,元旦起連續執行三次「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光十五日的第三次大執法,全國共取締酒駕二五八件、含移送法辦一八○件,相較去年元月的日平均取締一九二件,大幅增加六十六件;警政署指出,酒駕案件數不減反增,顯見民眾仍存僥倖心理。
為嚴懲酒駕,政府也取消酒駕三振條款(酒駕第三次才入監),改個案從嚴審核;法務部昨公布,元旦以來,各地檢署共對六十七名酒駕被告,諭知不准易科罰金,全都發監執行,十三個執行分署同步執行酒駕罰鍰,查扣財產逾三千五百萬元。
法務部強調,未來檢察、矯正等機關,對酒駕案一律從速、從重追訴,若法院量刑過輕,公訴檢察官將提上訴,具體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