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嬰受傷疑遭施虐 母挨夫罵吞藥送醫

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李慧玲說明男嬰受傷情形。(社會局提供)

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李慧玲說明男嬰受傷情形。(社會局提供)

2021/09/23 05:30

警朝虐童罪偵辦

〔記者陳文嬋、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發生1起疑似虐嬰案,男嬰父親前晚發現9個月大兒子受傷,與妻子發生爭吵,妻子吞藥,與兒子雙雙送醫,夫妻昨均否認動手施暴,全案警方朝向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刑法虐童罪偵辦。

母子治療後已穩定

高市1名男子前晚6時許下班返家,赫見9個月大兒子受傷,質問妻子,夫妻倆當場發生爭吵。 由於男嬰身體有多處外傷,包括左腳小腿至腳踝有大面積瘀青、皮下大面積血腫等,經醫院加護病房檢查、治療後已趨穩定;妻子吞藥救治後也無大礙。

警方通知男嬰父母到鳳山警分局製作筆錄,據了解,男嬰父親是水電工,平時忙於工作,男嬰由母親負責照顧,男嬰母親否認施暴,稱前天不小心滑倒壓傷男嬰雙腳,男嬰父親對此表明不願意提告。

不過全案涉及刑法公訴罪,警方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朝向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以及刑法第286條偵辦,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者,可處6月至5年有期徒刑。

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李慧玲昨表示,孩子目前狀況穩定,孩子臉、頭、四肢都有瘀傷,正釐清是意外或人為造成。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