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女記者 李鴻鈞前主任判7年

    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前主任張書維,前年二月猥褻、性侵女記者,新北地院昨重判7年。(資料照)

    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前主任張書維,前年二月猥褻、性侵女記者,新北地院昨重判7年。(資料照)

    2021/02/23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二月,時任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主任的張書維,對兩名女記者摸胸及強逼口交,張事後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反駁指遭設局仙人跳,新北地院依被害人指證及司機等證人證詞,認定張有猥褻及逼口交行為,昨依強制猥褻及性交罪重判七年。

    伸狼爪 摸胸、逼口交

    約五十歲的張書維與兩名女記者前年二月餐敘結束到KTV續攤,進入包廂後,張男先騷擾B女,出手摟住她的肩膀並觸碰胸部;B女以為是不小心,直到再度遭抓胸,才意識到是故意行為,出言警告:「主任,不要這樣!」張男不理會持續摸胸,甚至撩起裙子摸腿及臀部,B女後來先行離去。

    沒多久張男轉騷擾A女,先以手肘頂她胸部,再出手摸胸;續攤結束後,A女應張書維要求,送他前往摩鐵休息後準備離開,因一時尿急進房如廁,卻遭強逼口交,甚至險遭硬上,後因張男無法勃起而作罷。

    張書維反駁 稱遭仙人跳

    被害人向友人及主管訴苦,並報警處理,張為此開記者會說遭設局陷害,審理時仍辯稱並未猥褻,且早已跟A女約好上摩鐵,只有全裸滾床單,後因酒醉睡著,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據指出,其中一名被害者審理時向法官說:「我已離職,…很想躲起來,…他事後還說我們仙人跳,等於我被貼上標籤,不管我多努力工作都無法去除,所以我被迫放棄夢想。」

    法官斥:二度傷害被害人

    合議庭不採信張男說詞,依據兩女指證,加上B女主管、司機、社工等人證詞,以及被害者就醫紀錄等佐證,認定張書維有罪,並斥責他所為對兩女造成嚴重創傷,犯後否認犯行,更開記者會指控遭仙人跳,對被害人二度傷害,又未能和解或賠償,判刑七年,可上訴;張書維昨未出庭聆判不知回應,本案曝光後,他已被李鴻鈞開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