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無30萬保證金 宜縣涉詐離職警收押
原羅東警分局警員陳喬庭。(擷取自陳喬庭臉書)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羅東警分局警員陳喬庭,涉嫌向兩名被害人誆騙七十七萬元,東窗事發後離職,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函送法辦,宜蘭地檢署昨開偵查庭,諭知三十萬元交保,陳員籌不出保金,昨晚以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為由,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誆騙77萬元 2人受害
二十八歲的陳喬庭,警專三十期畢業,從警八年,原與新婚妻子同在羅東警分局公正派出所任職,上月執行護鈔專案,陳姓老翁到銀行提領四十萬元,陳員假意護送對方回家,騙說鉅款放在家裡不安全,交給他代為保管。
老翁房子裝潢需要用錢,找陳員要錢,陳竟說沒有收錢,老翁憤而提告,全案因而曝光。
警方另查出,陳員同月間受理林婦詐騙案,訛騙林婦匯三十萬元到他戶頭,誘騙嫌犯上鉤,再以追捕犯人撞壞車,要求再匯七萬元,詐騙林婦三十七萬元。
據了解,陳員背負七百多萬元房貸、一百餘萬元信貸,也向派出所多名同仁借錢,疑需款孔急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