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爸媽吵架牽累女兒 母涉溺殺2歲娃

32歲陳姓女子在海邊被找到時,也是渾身濕透,一度辯稱帶女兒到海邊戲水時不慎落海。(記者蔡政珉翻攝)

32歲陳姓女子在海邊被找到時,也是渾身濕透,一度辯稱帶女兒到海邊戲水時不慎落海。(記者蔡政珉翻攝)

2021/01/28 05:30

攜女兒離家出走

〔記者蔡政珉、邱俊福/綜合報導〕台中市32歲陳姓女子,25日與丁姓丈夫發生口角衝突後,帶著年僅2歲的女兒搭火車離家出走,警方前晚在苗栗縣通霄鎮海邊尋獲母女時,女童溺水死亡,檢方認為,陳女以溺斃方式殺害女童罪嫌重大,以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

海邊尋獲 娃溺斃

據了解,陳女與丁男多次為了金錢問題吵架,雖然事發後丁男不願多談,陳女也三緘其口。但相關人士根據案情研判,不排除陳女與丈夫吵架後情緒失控,或與丈夫爭執後帶有報復性質,牽累女兒致死,至於確切犯案動機,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母供稱戲水不慎

陳女剛被警方在海邊找到時,自己也是渾身濕透,她一度辯稱,是帶女兒到海邊戲水時不慎落海;但檢察官認為,陳女對案發過程避重就輕,供詞也與事實有出入,遂以殺人罪偵辦全案。檢警預定今天解剖女童。

陳女當天與丈夫吵架後,帶著女兒搭火車,最後抵達通霄海邊。丁男向台中警方報案協尋,警方透過手機定位追蹤,發現陳女手機訊號在通霄鎮新埔里一帶,轉報苗栗警方協尋。

殺人罪嫌聲押

苗警與海巡人員前晚在新埔里新海樓海鮮餐廳附近海堤找到陳女,她抱著女兒不停發抖、情緒不穩定;警、巡人員發覺女童癱軟已無生命跡象,送醫不治。警方昨強調偵查不公開,一切依檢方指示,對各種可能性展開偵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