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局技士涉掉包廢水樣本 桃市府門口收賄
2021/01/12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改制前)43歲前稽查員徐依聖,離職後開設環保科技公司,卻當起「白手套」,為廠商行賄環保局人員,更直接在市府門口交付賄款,案情牽扯5名環保局人員、業者6人,其中水質土壤保護科技士陳福斌因洩密、掉包樣本等,昨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0年,徐男被判應執行3年、另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
前稽查員當白手套
環保局犯案5人,分別為稽查科約僱助理蔡武軒、林智瑋、技士陳福斌、公關室隊員許明華、委外管理「桃園市政府環境稽查雲端平台」的行政組長鄭宇恆。
涉貪污罪判刑10年
判決指出,徐男2003至2007年在桃園縣政府環保局任職,利用建立的人脈,協助業者行賄。
徐男及洪姓、沙姓業者以百貨禮券及悠遊卡儲值行賄蔡武軒,由蔡長期洩漏稽查結果、分區、值班表等訊息;徐男另透過陳福斌取得專案稽查名單,以每洩漏1家給1萬元對價,陳男多次通知徐男轉告業者提前加灌清水、減量生產或改變製程以通過檢驗,事後由徐男駕車在市府前交付賄款。
有業者2017年間3次被查到違反水污法,委託徐男向陳行賄後,取得稽查時間才通過檢驗;也有廠商為順利申請展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委由徐男行賄陳男,致電委外單位加快審核;離譜的是,環保局2017年委外檢驗桃科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徐及洪姓業者2人得知代操的廠商恐有硝酸鹽氮數值超標疑慮,因此行賄陳男掉包樣本。
徐男也行賄許明華而向鄭宇恆取得稽查平台帳號、密碼,或透過許向負責稽查的林智瑋關說、放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蔡、林、陳、許、鄭等5名環保局人員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分別判處8年、2年、10年、7年6月、7年徒刑;業者之中徐男被判刑,另5人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