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環局技士涉掉包廢水樣本 桃市府門口收賄

大膽在市府門外收賄,陳姓技士涉洩密、掉包樣本,被桃園地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大膽在市府門外收賄,陳姓技士涉洩密、掉包樣本,被桃園地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1/01/12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保局(改制前)43歲前稽查員徐依聖,離職後開設環保科技公司,卻當起「白手套」,為廠商行賄環保局人員,更直接在市府門口交付賄款,案情牽扯5名環保局人員、業者6人,其中水質土壤保護科技士陳福斌因洩密、掉包樣本等,昨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0年,徐男被判應執行3年、另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

前稽查員當白手套

環保局犯案5人,分別為稽查科約僱助理蔡武軒、林智瑋、技士陳福斌、公關室隊員許明華、委外管理「桃園市政府環境稽查雲端平台」的行政組長鄭宇恆。

涉貪污罪判刑10年

判決指出,徐男2003至2007年在桃園縣政府環保局任職,利用建立的人脈,協助業者行賄。

徐男及洪姓、沙姓業者以百貨禮券及悠遊卡儲值行賄蔡武軒,由蔡長期洩漏稽查結果、分區、值班表等訊息;徐男另透過陳福斌取得專案稽查名單,以每洩漏1家給1萬元對價,陳男多次通知徐男轉告業者提前加灌清水、減量生產或改變製程以通過檢驗,事後由徐男駕車在市府前交付賄款。

有業者2017年間3次被查到違反水污法,委託徐男向陳行賄後,取得稽查時間才通過檢驗;也有廠商為順利申請展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委由徐男行賄陳男,致電委外單位加快審核;離譜的是,環保局2017年委外檢驗桃科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廢水,徐及洪姓業者2人得知代操的廠商恐有硝酸鹽氮數值超標疑慮,因此行賄陳男掉包樣本。

徐男也行賄許明華而向鄭宇恆取得稽查平台帳號、密碼,或透過許向負責稽查的林智瑋關說、放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蔡、林、陳、許、鄭等5名環保局人員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分別判處8年、2年、10年、7年6月、7年徒刑;業者之中徐男被判刑,另5人獲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