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盼韓修法 從重量刑
28歲曾以琳到韓國讀書,卻遭酒駕撞死。(記者丁偉杰翻攝)
〔記者丁偉杰、林嘉東/綜合報導〕愛女曾以琳在韓國遭酒駕者撞死,身為父親的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悲痛說,希望韓國政府能因此修法,對酒駕者更嚴厲懲罰。另有死者親友說,通案上除了推動修法,也盼韓國司法機關對本件酒駕殺人犯從重量刑,不可輕判。
據了解,依韓國國會前年通過的現行法規,酒駕致死刑責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酒駕致傷為1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或科以1000萬以上、3000萬韓元以下罰金。
曾慶暉說,到韓國處理女兒後事時,留在當地時間很短,沒有遇到肇事者,據翻譯告知,當時在警局製作筆錄時,有聽到肇事者酒測超過標準;後來律師要轉交肇事者的信,他難過到無法面對,不想看也沒有看。
至於肇事者是否有道歉或悔意?曾慶暉說,他不知道,目前希望社會大眾協助連署及廣傳連署方式,韓國政府正視酒駕致死的嚴重性,修訂法律嚴懲酒駕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