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不知K他命變海洛因? 3人運毒 2人免關
温姓男子以5萬元代價偕兩名友人去領取自泰國寄送來台的毒品包裹,他供稱以為是K他命(記者姚介修攝),不知是海洛因。 (圖為示意圖,非新聞事件毒品/繪圖:美編黃質彬)
檢方決定上訴
〔記者彭健禮、林嘉東/綜合報導〕温姓男子接受5萬元報酬,幫人領取從泰國寄來台灣的包裹,他邀楊姓、劉姓2名友人一同去領,被埋伏的警調人員逮捕,因為包裹內竟是重達2公斤的一級毒品海洛因。苗栗地院審理時,採信3人「被告知領的是第三級毒品K他命」辯詞,改變起訴法條以運輸第三級毒品罪論判,判温男2年8個月,楊男1年10個月、宣告緩刑5年,劉男1年4個月、宣告緩刑4年。
3人犯下的是刑度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運輸第一級毒品重罪,至於運輸第三級毒品,刑度也是從7年刑期起跳,本案合議庭除了改變法條判刑,還一舉減刑將3人刑度判到比運輸第四級毒品犯行還輕的1年多與2年多,令外界訝異;檢方表示會上訴。
收5萬 幫人領毒包裹
北部一名資深檢察官聞悉表示,即使是運輸第四級毒品罪,刑度最輕也是從5年起跳,就算本案3名被告不知代領的是一級毒品包裹,起碼也知道是第三級毒品K他命,必然知道萬一被逮不是輕罪,所以收貨人自己不出面,只要温男跑腿領個包裹就給付5萬元重酬,温男知罪卻僥倖仍冒險領取,落網後只要承認案情、配合偵辦就獲極輕之罪和免關,量刑不符比例原則,且會立下不良示範,讓人以為觸犯毒品罪,即使犯的是法條重罪,仍然很容易就可獲得司法網開一面。
揪兩友運毒 一同落網
温男是受綽號「老闆」的鄧姓男子、盧姓男子以5萬元代價,到桃園機場的長榮空運倉儲代領從泰國寄來的包裹。但包裹入關時,被 海關發現裡頭夾藏7包純度89.11%海洛因,淨重1937.11公克。警調獲報偵辦,7月2日將前往空運倉儲領取包裹的温男、楊男、劉男逮獲。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家維偵結,將3人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起訴,檢察官馮美珊到庭執行。
稱以為只是三級毒品
3人接受偵訊時,承認知道是幫忙領取毒品,對方告知領的是K他命,事前不知道是海洛因。
苗栗地院審判長羅貞元及法官紀雅惠、申惟中所組的合議庭審理認為,3人今年間無出入境紀錄,可證未前往泰國寄貨地查閱、參與包裝包裹行為,應無法掌控、得知包裹毒品種類,僅能依據所獲得的告知,判斷包裹內容物。
只有主嫌判2年8月
另外,相關通話紀錄無法得知實際通話內容,通訊軟體對話訊息僅有盧男稱運送的物品是化妝品,傳送化妝品包裹外觀照給温男,無其他毒品聯繫、交易常用的暗語,無從認定3人運輸扣案毒品時,已知運輸的是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合議庭綜合事證資料,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3人有運輸第一級毒品的主觀犯意;主觀上僅有運輸第三級毒品的犯意,依「所知所犯」法理原則對3人論罪,並考量3人是20、21歲的年輕人,因金錢誘惑犯罪,偵審期間自白及供出上手,符合減刑事由。
合議庭依犯罪分工,判温男2年8個月,楊男1年10個月徒刑、緩刑5年,劉男1年4個月徒刑、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