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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追車 通緝犯逃竄撞傷他 男淚訴:下半輩子都要穿鐵衣

蔡姓櫃哥回家途中遭到逃亡的通緝犯追撞,導致脊椎壓迫性骨折。(記者王捷攝)

蔡姓櫃哥回家途中遭到逃亡的通緝犯追撞,導致脊椎壓迫性骨折。(記者王捷攝)

2020/10/25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為降低風險,警政署今年9月推行儘量不要追車政策,從事櫃台工作的蔡姓男子,認為他就是警方追車的受害者。今年2月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騎警用機車追捕騎機車的通緝犯陳俊賢,橫跨2個轄區終於追到他,但陳男是因為撞到路過的蔡男才落網,蔡挨撞後脊椎骨折,母親罹癌的他不僅因傷丟了工作,他並哀泣地說:「下半輩子恐怕都要穿鐵衣度日!」蔡男認為警方追車也有疏失,提告請求國家賠償。

警一度誤為共犯斥責活該

事發在今年2月初,當時蔡男約於凌晨零時運動完後,騎著機車回家,路上突然遭後方車輛撞擊,等他意識過來,只感覺腰部劇痛,動也不能動,隨後送醫。多天後他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陳俊賢撞到他後,與後座乘客下車逃跑,警方也下車追人;蔡男說,其中一名警員還誤以為他也是逃犯,斥責他:「叫什麼,你活該啦!」

警方後來解釋,是一場誤會,當時視線不佳才將蔡男誤為逃犯,後來有到醫院慰問。但蔡男說,來醫院的警方人員告知他,警方是合法追捕嫌犯,沒有肇事責任;蔡男則認為,警車在後追嫌犯,嫌犯才撞到他,不接受警方無責的說法;且警方一直把這件事當作普通車禍,半年多來也未跟他致歉。另外,案件到區公所調解時,陳俊賢卻沒來,他認為能向陳男求得賠償的機會不大。

脊椎壓迫性骨折丟工作 請求國賠

蔡男說,經診斷,他的脊椎壓迫性骨折,原本方形的脊椎骨車禍後被壓成了梯形,傷勢令他無法久站、久坐,下半輩子恐怕都要穿鐵衣度日,還因此「被離職」。

警二分局回應,警方依法執勤,並無疏失,撞到蔡男的是通緝犯不是警察,當時對方機車後座乘客未戴安全帽,警方才會通報線上同仁協助攔查,雙方距離保持50至100公尺間,後來陳男煞車時不慎打滑擦撞蔡男。

蔡男的脊椎從原本的正方形,變成梯形,雖然沒有壓迫神經,但後遺症是無法久坐或久站,否則脊椎受到壓力就會疼痛。(記者王捷攝)

蔡男的脊椎從原本的正方形,變成梯形,雖然沒有壓迫神經,但後遺症是無法久坐或久站,否則脊椎受到壓力就會疼痛。(記者王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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