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涉財產不明輕罪 無保請回
立委趙正宇當庭無保請回。(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前天受理台北地檢署起訴立委收賄案,昨開庭接押,經徹夜開庭,認定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所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逃漏稅罪,都是五年以下輕罪,不符羈押要件,沒有羈押理由與必要,因此當庭無保請回,當庭釋放。
趙說「感謝法官還我清白」
趙正宇昨清晨四點多離開法院時,向媒體說「感謝法官還我清白」,媒體問他對官司有沒有信心?趙忙搖手說「沒有、沒有」。
趙正宇八月初被檢方聲押時,一度獲北院裁定一百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後,北院才重新裁定羈押禁見。一百萬元交保金目前尚未發還給保證人,趙的律師在移審庭時也特地提出此點,請法官審酌,但合議庭在昨天的裁定中,並未著墨這一百萬元。
助理詐千萬認罪 百萬交保
裁定指出,趙正宇雖否認犯行,但證人證述、物證明確,涉案嫌疑重大,檢察官偵查中已蒐證詳細,沒有和證人勾串證述的必要,無勾串、滅證之虞;趙被起訴的罪名都是刑度五年以下的輕罪,趙身為現任立法委員,沒必要為逃避輕罪罪責而棄職逃亡,因此,沒有強制處分的必要,諭知無保請回。
至於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部分,裁定認為林已坦承犯行,林瞞著趙正宇向陽明山墓園業者詐財一千一百萬元,且大多款項尚未扣案,有資力可逃亡,但權衡比例原則,林家騏被訴並非重罪,為規避審判而逃亡的可能性低,裁定一百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