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一審判無罪》警憂出現裝病脫罪模式
鄭男去年行凶後後被制伏帶到鐵路警察派出所偵訊。(資料照)
過去不少裝病犯罪實例
〔記者吳昇儒、陳薏云/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資深刑事警官獲悉殺警被告獲判無罪,表示被告是否羅患精神疾病無儀器可供判定,只能單憑患者口述及外在行為論斷,以至於過去就有不少「裝病犯罪」的實例;犯下殺警如此重大刑案的被告,輕易獲判無罪,從維護治安角度看,本案除了是對執法者的沉重一擊,尤其擔心日後有些預謀要犯殺人等重罪者,犯案前先多次就診,口述自己有妄想、妄聽症狀,犯案時又胡言亂語,發展出一套「裝病脫罪模式」。
基層警︰正義不能伸張 心寒
資深警官認為類似這種重大案件的精神鑑定,應該多請幾組專業人員評估,讓法官有多方的參考,不能只聽少數人的聲音做出決定。警官說,日前即傳出有個家庭,成員多人假裝精神病,就診時口述病症,果真被認定為病患,安排住院,長期詐騙保險金,直到被告自己熬不住無聊,住院期間還外出遊玩,才被抓包。由此可見,若有心人做好策劃,裝病脫罪是非常可能的事。
不少基層警方人員也憤憤不平,新北市王姓警員表示,每週都會遇到精神疾病強制送醫的相關案件,有時候患者手上就拿著刀子,而患者家屬躲在一旁,也怕被激動的患者傷到;警察面對危險不得不處置,但李承翰當時為了保護車上乘客犧牲生命,卻得不到正義的伸張,司法讓人心寒。
陳姓警員怒斥:「無罪,公道何在!」陳員表示,被告明知自己有病,至少兩年多沒再看醫生,後來犯下殺人重罪,卻無刑責,非常沒有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