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五千萬拒繳 企業老董管收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對拒繳五千多萬所得稅的 曾姓企業董座聲請法院管收獲准。 (示意圖)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曾任一家精密公司董事長的38歲曾姓男子,滯欠2012年度綜合所得稅5480萬元,逾期不繳納,南區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曾男仍拒絕繳納,昨遭台南地院裁定管收,解送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曾男擔任該精密公司(已解散)董事長期間,購買技術給付權利金時,未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行政執行官調查,曾男2013年4月起雖由董事長改任總經理,但同為該公司重要職務,曾男所領薪資每年僅數十萬元,與董事長薪資相比顯有以多報少、避免被強制執行的嫌疑;且曾男2015年接獲國稅局補稅通知,竟於2016年間提領多筆鉅額款項,辯稱還債,但無法提出正常使用證明。
執行署去年首度向台南地院聲請將曾男管收,被法院駁回,經抗告成功、全案發回台南地院。曾男也提起抗告,遭法院駁回。
台南地院昨天開庭,法官訊後認定曾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的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等管收事由,裁定將他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