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女教唆男友殺母 父原諒獲輕判
教唆男友殺害母親案,被告2人獲橋頭地院輕判。(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鄭姓女子涉嫌教唆韓姓男友殺害母親疑案,橋頭地院昨天宣判,審酌被告2人坦承犯行,並獲得被害家屬原諒,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鄭女15年6月徒刑,韓則依殺人罪判處13年8月徒刑,均可上訴。
檢方指出,鄭女與韓男(21歲)透過網路認識,前年開始交往,但因鄭女父母管教甚嚴,不允許她交男友,平時出門其母王婦均會陪同,2人只能找空檔偷偷見面,因而引發鄭女不滿。
去年7月間,鄭女向韓表示「我很希望明天醒來我爸媽就死」等語,因韓平常都聽鄭女的,於是前往五金行買凶刀,但韓一度退縮說,「怎麼不直接離家出走比較快」,鄭女則回說,不做就分手。
同月13日上午,王婦(46歲)和鄭女一起買菜,韓嫌事前獲通知,持水果刀現身,刺入王婦左臉頰致死,載鄭姓女友逃亡4小時被捕。
合議庭法官審酌韓因鄭女哭訴並以分手要脅而行凶,加上有學習障礙,並獲得被害人先生和父母諒解,要求不要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乃從輕量處13年8月徒刑;至於鄭女部分,考量她有輕度智能障礙,因母親長期檢查她的手機,不准她和男友交往,因而失去理智犯罪,加上家人替她求情,判處15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