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求刑30年 楊文虎夫婦可望自美押返
2020/01/10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偵結潤寅詐貸案,檢方認定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近20年來涉以不實交易及借新還舊等方式,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多元,去年6月1日消息曝光前,透過曾任台北地院法官的律師黃呈熹協助逃亡海外,昨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洗錢、湮滅刑事證據、偽造文書等多罪,起訴楊文虎夫婦等36人,楊文虎夫婦被具體求刑30年。
現通緝中的楊文虎夫婦,因旅居美國的兒子有綠卡,循依親管道向美提出移民申請及庇護,但2人在台涉案,現被美方行政拘留。北檢透過法務部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可望遣返2人。另有無銀行職員涉包庇放貸?北檢另分他字案續查。
36名被告中,有22人在押,與潤寅有關者包括潤寅千金楊宇晨、王音之胞弟王振賢、楊文虎夫婦秘書林奕如、監察人楊文海、財務經理張力方、莊淑芬、會計長莊雁鈞,及收200萬元,協助洗錢及隱匿10台電腦、4箱資料的「百纖果屋」水果行老闆蕭炯桂。
女兒婚外情 意外走光
楊宇晨辯稱沒參與公司事務,只是聽從父母指示領款卻被羈押。但檢方從其手機照片,發現其婚外情對象王威程替她開立銀行保險箱,循此查扣藏放箱內的600萬元贓款。
助逃滅證 律師也起訴
至於收1250餘萬元律師費的黃呈熹,檢方認定他協助洗錢、串滅證等犯行,嚴重違背律師倫理規範,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潤寅旗下潤寅、易京揚、潤琦、頤兆4家公司,2000年開始以不實買賣合約書、出貨單及發票,借新還舊向9家銀行詐貸,台企銀放貸111億餘元受害最深。近2年潤寅開始以受中美貿易戰增加關稅成本等理由延遲還款,且持續借款,最後潛逃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