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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前女友私密照給全校看/渣男嗆:頂多關50天

示意圖

示意圖

2019/12/22 05:30

渣男被判刑7月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就讀台北市一所私立大學的女大生,與在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分手後,將張男的LINE封鎖,張男竟把3張前女友的私密照PO到對方的學校官網上,供所有師生觀賞,還嗆說妨害秘密罪頂多關50天或罰5萬元。台南地院認定他PO出3張照片犯3罪,合併判處張男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元。

年近40歲的張男,1年前認識還在念大學的前女友,今年4月間兩人感情生變,張男為此精神狀況不穩,前女友決定封鎖張男的LINE帳號。

遭封鎖 竟惡整

張男不滿前女友分手還封鎖他,陸續到學校找人和傳恐嚇訊息給她,前女友一度解除封鎖,但受不了對方,後來再次封鎖。張男遭二度封鎖,認為對方傷他太深,竟把前女友穿內褲的3張私密照PO上對方就讀大學的臉書官網,有教職員發現,要求張男收回照片,但張男嗆稱他查過,「頂多」關50天或罰5萬元而已。

截圖存證提告

張男事後雖刪除了前女友私密照,但已被截圖存證,前女友也報警。張男承認PO照,辯稱前女友當初知道他拍這個照片;前女友強調,根本不知道張男何時拍下這些照片。

法官認為,照片可看到被害人隱私部位,考量張男對客觀事實都承認,且有就醫,依刑法「用工具偷拍私密照」與「散佈私密照」等罪,將張男合併判處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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