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鬼做愛好痛苦」驚揭被騙蒙頭嘿咻改運
2019/11/24 05:30
工人謊稱通靈獻鬼計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相信鬼話?25歲曹姓男子經人介紹結識剛滿20歲的阿柔(化名),阿柔抱怨運勢不佳,曹男竟騙稱他會改運,阿柔只要「跟鬼做愛」就會化解厄運,用衣服蓋在阿柔臉上,自己假冒是鬼性侵對方,挨告後否認裝神弄鬼。但法官發覺阿柔事後曾傳:「跟鬼做愛好痛苦!」訊息給曹男,依強制性交罪判曹男2年徒刑。
假冒是鬼性侵20歲女
判決指出,曹姓工人去年12月認識已有男友、剛滿20歲的阿柔,見阿柔滿臉愁容,認為有機可乘,謊稱他會通靈,察覺出阿柔受符咒操控,且是阿柔的男友在她背後畫符才害她運勢不佳,還會連累其家人;曹男又稱她被畫符後,有鬼一直跟著她,必須與鬼做愛才會化解。
阿柔害怕家人遭遇不測,隔天依曹的指示抵達一家旅館;曹男繼續瞎掰稱,等他唸完咒語,鬼會變得有形體。曹唸完咒後,就把衣服蓋在阿柔臉上,自己假冒是鬼性侵阿柔。阿柔回家後將此事告訴家人,家人認為她受騙,陪同報案,基隆地檢署將曹男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曹出庭辯稱,他沒有假冒鬼,也沒有強迫阿柔與他發生性關係,一切是阿柔自願。
家人認為她受騙報案
但基隆地院法官根據2人對話訊息,查出阿柔遭性侵後向曹男抱怨「一想到跟鬼做那種事,就好痛苦」等語,認為曹男趁人急迫無助,非出於自由意志而發生男女歡愛的性行為,已屬違反性自主意願。
工人辯沒強迫仍判刑
不過法官認為曹男後來已知悔悟,與阿柔達成和解,故雖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也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參加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