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豆導模式翻版/聚會性侵 下跪討饒 林奕華前愛將起訴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涉嫌性侵女志工,案發後,三立新聞也曾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涉嫌性侵女志工,案發後,三立新聞也曾報導。

2019/10/26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的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被控在服務處聚會結束後留下一名女志工,進而拉進儲物間性侵,事後向對方下跪及傳簡訊道歉,未獲原諒;全案從發生到事後處理的情節頗似「鈕承澤性侵模式」。台北地檢署比對女方說詞及林男道歉訊息等事證,昨依強制性交罪將林男起訴。

檢警追查認定,今年4月28日晚間,林男以心情不佳為由,約女志工到服務處聚會,在場包括里長、議員助理、調查官等多人。坐在女志工旁邊的林男,酒後開始對受害人毛手毛腳,隔日凌晨眾人散會離去,林不顧女志工意願涉嫌性侵,女志工因抵抗,身上出現挫、瘀傷。

女志工控訴,她被林男安排坐在最裡面,眾人離去之際,林說服她留下,2人獨處時林男獸性大發,先強吻,接著不顧她有經期硬上。事後,林以手機傳訊息和透過朋友道歉,還向她示愛,後來改變態度,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甚至稱遭恐嚇。

參與聚會的人士說,聚會者約7人,陸續離開後,有議員助理及調查官在樓下抽菸,不久女志工衝下樓哭訴遭林男染指,事後林男一度被要求向女志工下跪認錯。

林奕華:事發前已離職

事發後,林奕華受訪指稱,林男於事發前的4月19日,因理念不合離職,當時是以志工身分到服務處幫忙,她事前不知情,已請林男以後不要再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