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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搖女嬰致腦出血 狠父竟稱「這樣可愛」

新北地檢署昨依家暴重傷害、恐嚇等罪起訴惡父母。(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昨依家暴重傷害、恐嚇等罪起訴惡父母。(資料照)

2018/05/30 06:00

〔記者陳慰慈、林嘉東/綜合報導〕31歲陳男被控自女兒滿月起至3月大時,猛力搖晃女嬰,並捏女嬰胸、臀、大腿,夫妻吵架時還拉扯女嬰,造成女嬰顱內出血、肋骨骨折,出現發展遲緩,女嬰被安置,夫妻還在警局恫嚇社工:「如安置我的孩子,就放火燒你們中心」,並罵三字經,陳男還辯稱:「這樣做小孩才會可愛的咯咯笑」,新北地檢署昨依家暴重傷害、恐嚇等罪起訴這對惡父母。

惡父母還恐嚇社工

起訴指出,今年1月25日晚間近11時許,陳男與妻發現女兒沒反應,緊急送急診,醫院診療後發現女嬰顱內出血、肋骨骨折及瘀青,通報社工,陳男不滿女兒遭安置,對社工嗆聲:「已經準備30幾個兄弟在外面,如果安置我的孩子,就放火燒你們中心」等語,陳妻則在旁以「三字經」問候社工。

檢警調查,陳男不時捏女嬰臀、大腿及乳頭,致使女嬰瘀青,還曾抱著女兒上下快速搖晃,或大力搖晃嬰兒床,造成女嬰顱內出血;夫妻為錢吵架時,陳男不但將女嬰摔在床上,兩人還動手拉扯女嬰身軀,導致肋骨骨折,診療評估後發現右側偏癱,有發展遲緩、 身心障礙等狀況。

檢方指出,前年7月,夫妻倆也因肢體衝突,使當時2個月大兒子從陳妻懷中摔落,致顱骨骨折,法院判陳男、陳妻各徒刑3月、2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未料陳男竟又再傷害女兒。

虐死男童 女求重刑

而基隆40多歲女子蔡雨臻,受託照顧1歲4個月大的蔡姓男童,男童哭鬧不停,蔡女竟用手毆打、猛搖男童的頭,致男童因顱內出血等傷致死,蔡女始終否認毆打男童,檢方查出蔡女送他就醫時,曾鬆口向護理師坦稱有打過他。檢方認定蔡女故意傷害男童致死,基隆地檢署昨依傷害致死罪起訴,並請法官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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