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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飛進安全帽 緊急靠邊 撞上違停車

台北地院認為楊男違停須負7成肇事責任,判賠238萬元。(資料照)

台北地院認為楊男違停須負7成肇事責任,判賠238萬元。(資料照)

2018/04/30 06:00

騎士多處受傷 休旅車主判賠238萬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駱姓男騎士深夜騎車返家途中,安全帽面罩突然飛入1隻蟑螂,他急著想靠邊臨停,卻不慎撞到違停在紅線上的休旅車,導致他下巴骨折、下肢及左側睪丸挫傷;他向違停的楊姓車主求償包括醫藥費、勞動能力減損等費用共467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楊男違停須負7成肇事責任,判賠23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04年7月21日凌晨零時許,駱男騎車行經北市某路段時,突然發覺有蟑螂飛進他的安全帽面罩內,他靠邊臨停,不慎撞上前方紅線違停的休旅車,造成他的下巴開放性骨折及下半身多處挫傷。

駱男指控,楊男將車輛違停在劃有紅線的路段,且未緊靠路邊,車輛寬度已遮蔽該車道寬度將近3分之2,因此認為楊男應負過失傷害侵權責任,索賠包括機車修理費、醫療及牙科手術費、休養4個月的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等費用,合計467萬9460元。

楊男反駁,指事發時間已是深夜12點多,車道上幾乎沒車輛行駛,他並無違停導致原告閃避不及等問題,且原告也承認是為了撥開飛入安全帽面罩內的蟑螂,才撞上他停放於路邊的休旅車,可見原告有超速行駛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此外,他已賠償50萬元,從未逃避責任,但原告求償金額過高。

違停紅線 須負7成責任

法官認為,違停紅線的楊男須負擔7成肇事責任,至於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駱男,也須自負3成過失責任,審酌駱男所提出的求償項目及金額有據,判楊男須賠償238萬元。本案所涉刑事部分,楊男已於前年4月被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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