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治無效 火車之狼 猥褻星國女童判刑
2018/04/07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被警方稱為「火車之狼」的58歲簡豐圓,曾有10多次在火車、公車猥褻女子紀錄,他是司法史上第一個服刑期滿、再被裁准強制治療的色狼,直到2016年9月才停止,沒想到他死性不改,去年6月在火車上又猥褻一名隨父母來台旅遊的新加坡籍8歲女童,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6月。
簡男去年6月搭乘莒光號列車行經桃園中壢路段時,見8歲女童獨坐靠窗位置睡著,簡坐在她旁邊以報紙遮手,猥褻女童下體及大腿,女童一度害怕閃避,簡未收手,直到列車抵達桃園站,簡起身想逃離時,女童大哭引來爸媽注意,才在爸爸及乘客協助下逮人。
女童嚇哭 惡狼被抓
簡男辯稱「按摩腿部不小心碰到女童」,不是故意的,不算強制猥褻等;但女童指證歷歷,表示感覺有人碰她,睜開眼睛看到簡右手拿報紙遮住,左手停在她的大腿、下體處,「我閃躲、哭泣對方仍不停,很擔心遭遇不測、不敢反抗」等,法官認定簡男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