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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揭長官變態 男警偷拍女警如廁

男警將同類型的針孔攝錄機(左圖),用磁鐵吸附在隔板底部偷拍。(示意圖、資料照)

男警將同類型的針孔攝錄機(左圖),用磁鐵吸附在隔板底部偷拍。(示意圖、資料照)

2018/01/08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警局交通分隊陳姓警員,數年前曾勇敢揭發長官在女同事內衣褲上塗精,被不少同仁視為英雄,不料去年7月底,他自己卻在分隊女廁裝針孔偷拍女同事,被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將他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竟稱好玩 判刑2個月

據悉,42歲陳男對攝錄器材頗有興趣,多年前曾靠自己在分隊內裝設的攝影機,揪出某長官將精液沾在女同事內衣褲上,因而受封「正義警員」,英勇事蹟不僅登上媒體版面,也讓女友答應嫁給他;沒想到去年間,卻把使用監錄器材的專長,拿來偷拍女同事如廁,不少同事、同學皆感驚訝。

檢警調查,去年7月31日,陳趁著留守機會溜進分隊女廁,利用磁鐵將隨身碟大小的針孔攝影機,吸附在廁所隔板底部的鐵片上,藉此拍攝到2名女同事如廁畫面,其中一女眼尖發現通報上級處理,警方隨即根據監視器畫面,找上曾在女廁外徘徊的陳男。

在督察人員追問下,陳男坦承犯案,表示是愛慕女同事才犯錯,後又改口稱,犯案只是為了「好玩」,去年10月被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女同事表示願和解,但陳男始終未到庭參與調解,因而被法官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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