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住什麼屋…都應裝火災警報器
東勢鄉昨貨櫃屋火警,消防隊員將傷者緊急送醫。(消防隊提供)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鐵皮屋與貨櫃屋都是危險地方,不適合住人!」雲林縣消防局搶救科長吳宏毅表示,如果不得不住,最重要的就是「提早發現」的原則,也就是一定得裝「火災警報器」,早一點發現火災,早一點離開火場,就能減少危害。
吳宏毅說,鐵皮屋及貨櫃屋有導熱快、空間密閉的特性,一旦發生火災很快就會全面燃燒,相當危險,以此次火警為例,這麼小的貨櫃屋,兩個逃生成功的孩子全身都有5成以上的灼傷,表示孩子驚覺有火警時火勢已經很大,唯一減少傷害的辦法就是「提早發現」火警。
吳宏毅說,「火災警報器」價格很便宜,每個市價500到1000元,屋內最好每個隔間都裝一顆;另外要減少可燃物堆積,減少電器使用,不要在裡頭抽菸或煮食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