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攀升 民團︰應比刑事罰金罰更重
酒駕防制協會 建議發布拒測新聞
〔記者張文川、黃敦硯、邱俊福/台北報導〕酒女開賓士酒駕撞死烘焙師,以及車主鎖門拒酒測竟不用受罰,再度引發民眾對酒駕的痛惡。但警政署統計發現,酒駕情況似未減少,為逃避刑責拒絕酒測的案件甚至還節節升高,現今幾乎每天近20人拒測,民眾強力呼籲政府加速推動「對酒駕和拒測者重懲」措施;「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也建議,警方可適時發布酒駕還囂張拒測的新聞,同時行政罰也應提高到比刑事易科罰金更重的程度。
據了解,立法院今年4月已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拒測罰鍰由原本9萬元調高至18萬,並依拒測次數累進加重,最高可罰至36萬,同車乘客則連坐罰6000元至1萬2000元;雖有人認為是「富人條款」有錢人不怕罰,但民眾普遍認為仍可對大多數人產生一定遏阻效果,籲請立法單位加快立法腳步。
現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拒絕酒測只須要繳罰鍰9萬、吊扣車輛、吊銷駕照3年的行政罰,即可逃過刑事追訴。
道安條例修法 最高擬罰36萬
警政署統計,近年疑酒駕拒測或消極不配合吹氣被視同拒測的人數不斷成長,比如103年有3423人,去年6219人,今年1月至6月3533人,至年底恐超過7千人;他們寧可繳錢,不用留下刑事前科,以至於不少人出現「酒後仍然開車,被抓只要付錢」的無所謂心態。
申訴、興訟抗罰 助長拒測風氣
除了拒酒測脫免刑責,不少酒駕者還想免除行政罰,只要被取締就向裁決所申訴,申訴不成就打行政官司抗罰,抗罰理由千百款,在現今法院喜於「高度伸張」人權意識下,許多社會通常觀念認為分明就是酒駕違規、違法的行為,卻仍被法官做出寬鬆判決或撤銷行政機關的罰鍰處分。
遏止投機 民團籲警更積極嚴格
林美娜說,民眾拒測是第一線執勤員警取締酒駕犯罪的一大挑戰,名嘴蔡玉真前年1月被攔獲疑似酒駕但拒測,只受到行政罰而未移送法院,媒體報導後,拒測數據立即飆高,可能是仿效效應。她認為,應該提高拒測者的社會輿論壓力或經濟壓力,並支持警察機關面對拒測投機份子採取更多的積極作法,比如破窗、拖吊等技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