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走擺臂撞傷少年 法官認定故意 判刑

    高雄市鼓山區凹仔底公園。(資料照)

    高雄市鼓山區凹仔底公園。(資料照)

    2017/10/1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何篤聖在公園健走時,經常故意碰撞國中生,害黃姓國中生跌落花圃受傷,何男推說腰椎椎間盤突出惹禍,另有家長找何男理論,還被他罵「給人x、回去給人x」,最高法院認為何男故意碰撞少年成傷,判決3月徒刑確定、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公然侮辱罪部分,先前已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從事營建業的48歲何篤聖,在高雄市鼓山區凹仔底公園健走時,故意擺動雙臂碰撞國中生,104年10月26日下午5點20分時,黃姓國中生被何男撞倒跌落公園人行道旁花圃,致左邊肚子擦傷,學校接到家長反映展開調查,發現何男集中在同年9月到10月故意碰撞學生,其中有3名學生向警方報案,檢方查出光附近的明華國中,就有31名學生曾經被何男撞到。

    辯腰椎椎間盤突出 法院:無關聯

    何男承認在公園健走撞到人上百次,但辯稱是學生故意往他的方向撞過來,還說自己有腰椎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導致他健走的運動姿勢無法避免撞到人;高雄高分院認為,何男故意撞學生卻辯稱腰有問題,看不出腰椎椎間盤突出和本案有什麼關係,何男承認犯行但沒和被害學生和解,顯見沒悔意,因此判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