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科長 電梯內公然襲臀女部屬
2017/08/15 06:00
鹹豬手連續摸臀2次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府勞工局張姓科長,被控去年5月陪同副局長許秀能、部屬A女搭公家電梯時,公然對A女伸鹹豬手連續摸臀兩次,張男雖然否認性騷擾,辯稱是無意識動作,但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一審判他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罪證明確,昨依性騷擾防治法改判張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兩萬元,可上訴。
判拘20天 換罰金2萬元
A女指稱,去年5月9日下午近6時,她和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張姓科長一同搭電梯從7樓下到1樓,她站在電梯按鍵旁邊,許秀能、張男分別站在她的後方和左邊。
A女說,電梯抵達1樓時,她因靠近電梯按鍵,就幫忙按住電梯,許秀能先步出電梯,張男跟著走出電梯時,竟突然用右手拍她的左臀部兩下,就離開電梯,她瞬間很驚嚇、覺得噁心,「這不是性騷擾,什麼是性騷擾?」因此對張男提告。
辯無意識行為 只是謝謝她
張男雖坦承伸手拍觸A女身體,但否認性騷擾,辯稱只是要謝謝她,「這是無意識的行為」,不代表什麼。新北地院認定張男涉性騷擾罪證不足,判他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重新勘驗電梯內的監視器畫面,認定張男當時先用右掌心拍A女左臀,接著再摸A女左臀外側靠近腰間部位,連續動作絕非無意識行為,除了造成A女覺得噁心、驚嚇外,A女還加碼指控,張男和她說話時都很靠近她,有2至3次想環抱她的肩膀,都被她避開,高院綜合認定張男性騷擾犯行明確,昨改判他拘役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