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所牽鐵窗情緣 幽靈女娃圓天倫夢
男友在收容所無法結婚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基隆陳女在3月產下女嬰,男友卻在新竹看守所收容,兩人無法到戶政單位辦結婚登記,導致女兒出生1個多月仍是幽靈人口;眼看2萬元的「生育津貼」申請時限就要到期,所幸新竹北區戶政事務所課員謝菁菁和陳女通電話時無意間聽見細微嬰兒聲,立即以專案陪陳女到看守所完成結婚登記、確認女嬰身分、完成生育津貼申請,鐵窗內有情,也替這個新家庭串起天倫夢。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承辦員謝菁菁熱心奔走
北區戶政事務所承辦課員謝菁菁今年4月接獲戶籍在基隆的陳女來電,隱約聽到電話那頭有嬰兒細微的聲音,熱心詢問才得知女嬰是陳女在今年3月所生,但男友目前卻在看守所收容。
謝菁菁說,只要辦好結婚登記就可到基隆的戶政事務所報戶口,但孩子在父母結婚前出生,辦理出生登記時就需要父母另外簽署準正書,孩子才能依法於生父母結婚後取得婚生子女身分。換言之,若陳女直接替女嬰報戶口,女嬰的生父資料會註記為「不詳」。
因此,陳女希望女兒的戶口欄上有生父的名字,另外陳女如要在基隆地區申請2萬元生育津貼,還需要在孩子出生起60天內辦理,謝菁菁得知陳女狀況,發現距離申請截止日只剩下約2週,時間緊迫。
謝菁菁表示,她立刻和新竹看守所、基隆戶政事務所聯繫、協調,日前帶著結婚書約、準正書陪同陳女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承辦人員見證下完成結婚登記,確認女嬰的血親與姓名,並陪陳女換取身分證、戶口名簿,讓陳女帶著這些文件到基隆辦理生育津貼申請。
陳女感謝細心協助
陳女說,她因不熟法律,以為只要辦好結婚登記,即可在基隆直接幫新生兒報戶口,幸虧有北區戶政事務所課員細心詢問她的狀況並提供協助,才讓她與男友圓了天倫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