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象棋輸1575萬 騙妻過戶房產還債
新北地檢署5日予3人不起訴處分,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82歲魏姓老翁,自承跟吳姓友人對賭象棋的暗棋,半年間賭輸1575萬元,遂透過許姓代書,將老婆名下價值較高的A房產,設定15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給吳男,然魏妻認為過戶給老公的是價值較低的B房產,因此怒告老公、吳男與代書涉嫌詐欺取財,但因魏妻去年11月去世,無法出庭說明釐清案情,加上魏翁兒子指稱已與吳男和解,對方願拋棄1500萬賭債並塗銷抵押登記權,新北地檢署昨予3人不起訴處分。
處分指出,魏妻去年4月提告指控,因身體不佳,老公向她佯稱,怕她過世後自己沒有依靠,希望她能將新北市新莊區的B房產贈與給他,她便透過許姓代書辦理轉移登記,事後才發現被過戶的是另一棟位於新莊、且房價較高的A房產,魏妻認為被老公欺騙,但提告做完警詢筆錄後,不久便離世。
魏翁得知妻子要提告,先至警局自首,供稱跟吳男在一間工廠對賭象棋暗棋,每盤輸贏金額約2、30萬元,一開始賭輸幾百萬元,後吳男稱無抵押擔保物就不再跟他賭,他才要妻子過戶B房產給他。
魏翁說,夫妻都不識字,所以將A、B兩棟房產的資料都交給代書,未料,代書竟誤移轉A房產至他名下,強調並未欺騙妻子。但代書指稱,過戶前有跟魏妻口頭確認要過戶的是A房產,經確認才辦理過戶。
吳男則說,魏翁稱A房產可賣給他,向他預支現金,前後借了810萬元,魏翁確有積欠他賭債,但確切金額他已忘記,強調兩人間為借貸關係,非賭債糾紛。
檢方認為,魏翁年事已高,加上不識字,確有可能在交付代書辦理移轉登記過程中產生誤會,加上魏妻已過世,無法出庭具結擔保證詞真實性,檢方認定罪證不足,昨將魏翁、吳男、許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