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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叩110借廁所 40分鐘打14通送辦

林姓男子酒後亂打報案專線,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記者林嘉東攝)

林姓男子酒後亂打報案專線,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記者林嘉東攝)

2016/12/24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林姓男子酒後習慣性撥打110,累計從7月起,已亂打了100多通,本月16日,他酒後又故態復萌,40分鐘內又打14通110報案專線借廁所,惹毛警員將他帶回,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基隆地院裁處,成為基隆市首名因亂打報案電話被送法院裁罰的市民。

警方指出,以往僅亂打119報案的民眾,會被依消防法罰3000元;亂打110報案專線卻因無法可罰,讓警方困擾不已。

立院今年5月特別修訂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無故撥打警察報案專線110,且勸阻不聽的民眾,可處以拘留或最高1萬2000元的罰款。

16日晚上9時20分起,林男連打14通110電話,酒話連篇說:「我要尿尿,借我上廁所」,警方電話接到「凍未條」,跑去他家將他帶回來法辦。

警方調出林自7月起至12月,共亂打了104通報案電話,一併將林亂打110報案專線的行徑,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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