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死騎士 靠站公車有罪
2016/12/11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客運王姓司機靠站準備搭載乘客,一旁騎機車的賴姓女大生緊急煞車時,車身搖晃,導致機車左側後照鏡不慎擦撞公車後倒地,賴女慘遭公車輾過頭部當場死亡,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王男6月徒刑確定,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99年12月31日上午10點,王男駕駛台中客運行經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和內新街口,看見站牌旁有民眾伸手招呼,切換到外側車道準備靠站,此時賴女因不明原因緊急煞車,導致車身搖晃向左偏行,王男沒注意到賴女機車,公車不慎擦撞機車,賴女人車倒地,公車右後輪輾過賴女頭部當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