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死痞子 不算侮辱不起訴
2016/11/15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今年8月,廖姓男子幫忙攔下涉嫌肇事逃逸的施姓機車騎士,將過程PO上網,罵施男「死痞子」,施控告廖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認為,廖男針對可受公評的交通事故,去評價施男的行為及態度,縱有尖酸刻薄,仍在意見表達範疇內,不算惡意侮辱或誹謗,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8月21日,廖男騎機車行經台北市振華街,目擊施男在路口急煞迴轉,後方女騎士反應不及,2車擦撞,女騎士差點摔車,但施未停車,迴轉後續行,廖追上去攔下施,質問:「撞到人你還跑?」施回:「沒差,要報警就報警。」接著在電話中對員警說:「請問警察局嗎?這裡有人逼我車、攔我車…。」廖男事後將過程PO上臉書,稱「遇到死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