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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傳統 原住民持魚槍無罪

2016/11/02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3月,阿美族陳姓男子酒後開車,在新北市板橋區被警攔查,警方另在車內查獲1把未申報的魚槍,檢方依公共危險、非法持有魚槍等罪起訴。新北地院認為,魚槍是部落長輩所贈,有傳承傳統之意,屬供作生活所用工具,不適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僅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判4月徒刑。

據查,陳男有多次酒駕紀錄,3月被查獲時,酒測值達0.34毫克。陳男坦承酒駕,辯稱魚槍是今年2月族內長輩交給他,根據部落習俗,若長輩退休不再捕魚,會把魚槍交給晚輩,當作傳承。

法官傳喚阿美族證人也證實此習俗,且若遇節慶時,部落青年有時會捕魚,把漁獲擺出來讓族人看,這對原住民而言,是家族的榮耀;原住民族委員函文也指,魚槍不僅是阿美族傳統謀生工具,也是相關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

法官因此認為,槍砲條例中的「供作生活工具」應隨生活型態改變而放寬,本案魚槍是「供作生活工具所用」,屬法律不罰行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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