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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犯出庭脫逃搶小黃 5分鐘多2罪

法警合力圍捕企圖搶計程車脫逃的王姓通緝犯。(擷取自爆料公社)

法警合力圍捕企圖搶計程車脫逃的王姓通緝犯。(擷取自爆料公社)

2016/09/23 06:00

在偵查庭內未上銬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王姓毒品通緝犯昨天被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他在偵查庭內未上銬,卻在問訊完簽名時推開法警,奪門脫逃企圖搶計程車,所幸3名法警和1名替代役男立即追出,5分鐘內合力壓制逮回,將追加偵辦「逃脫未遂罪」及「強盜未遂罪」。

雄檢檢討執勤過程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啟明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在庭時,不得拘束其身體」,因王嫌脫逃未遂,法警並無刑法之責,但雄檢將全面體檢執勤過程;刑事訴訟法的條文是否修改,法界也會有所討論。

據調查,王男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判刑1年8月確定,因未到案被通緝。他藏匿友人家中,鼓山警方21日將他逮捕,在他身上及友人處查獲海洛因、安毒及制式子彈3顆,昨日解送王嫌至雄檢歸案。

涉毒被判刑未到案

承辦檢察官於第六偵查庭問訊,問完毒品案後,法警拿筆錄給他簽名,欲接續偵訊槍砲案,王嫌突推開法警、衝出大門,偵查庭雖有內鎖防止室外干擾,但庭內喇叭鎖可內開,加上僅有1名法警戒護,王嫌衝出後直奔大門,闖越法警室警戒線,衝出大門。

王嫌鎖定法院前一輛排班的計程車,當時運將正在車外,鑰匙卻未拔起,王嫌正想鑽進發動,3名法警和1名替代役男迅速包圍計程車,合力將王嫌拉出,雙方嚴重拉扯扭打,不到5分鐘,王嫌即被逮回。

法警合力圍捕企圖搶計程車脫逃的王姓通緝犯。(擷取自爆料公社)

法警合力圍捕企圖搶計程車脫逃的王姓通緝犯。(擷取自爆料公社)

通緝犯在偵查庭內推開法警脫逃。(記者黃良傑攝)

通緝犯在偵查庭內推開法警脫逃。(記者黃良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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