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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警服嫖妓 24歲菜鳥警被活逮

    林姓警員就是到北市這家摩鐵買春,被自家人逮捕。(記者姚岳宏攝)

    林姓警員就是到北市這家摩鐵買春,被自家人逮捕。(記者姚岳宏攝)

    2016/09/08 06:00

    〔記者姚岳宏、吳昇儒/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警方前夜在重陽路「探索」汽車旅館門口路檢,發現一名年輕辣妹形跡可疑,盤查發現她剛從摩鐵「接客」出來。警方根據辣妹說法入館找嫖客,當場查獲剛完事洗好澡的24歲林姓男子;員警盤查時,眼尖發現林男穿著警察制服褲,林男這才坦承是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警員,警方查獲自己人涉案不護短,依社維法裁罰林男1500元。

    記過兩次 主管連坐

    汐止警分局指出,同仁不知潔身自愛,發現性交易訊息未主動查緝,反而進行性交易,依規定記過兩次;另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部分,核予申誡一次,並提報為關懷輔導對象,其主管所長考核監督不周,也核予申誡一次。

    未婚無女友 跨區買春

    北市警方盤查林員時,林員一開始並未表明警察身分,但他穿著深藍色的警用制服褲及黑鞋,立即引起執勤員警懷疑,詢問:「你是不是警察?在哪裡服務?」林男愣了一下,眼見東窗事發,只得承認:「學長,我是汐止橫科所的!」南港警方依規定通知汐止警分局,分局督察組及橫科所長趕到玉成派出所了解狀況。

    警方調查,林員前晚9時許勤務結束後,接收到色情業者以LINE散播「今天美女有優惠,可折1000-2000元」訊息,竟與化名「瑞莎」的25歲陳姓女子談妥以6千元代價性交易;雙方相約北市南港區探索汽車旅館見面,完事後,林員表示要洗澡,叫陳女先走,沒想到洗完澡準備開門離去時遭查獲。

    收到色情簡訊凍未條

    據了解,林男為警專30期畢業,未婚、沒有女朋友,他坦承收到色情簡訊一時心動,才會跑到台北市「解決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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