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胎磨平還上路 自撞害妻枉送命
胎紋深度檢測器。(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男車子的胎紋早已磨平,仍貿然開上國道,行經積水路面打滑自撞護欄,坐副駕駛座的愛妻傷重不治,因此吃上過失致死官司;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車胎磨平是害死妻子主因,但考量他痛失妻子,又獲岳父母原諒,處分他緩起訴。
夫涉過失致死 判緩起訴
處分書指出,54歲陳男與妻子結褵多年,育有一子,陳去年8月間,駕車載妻子外出,途經國道三號南下7公里(七堵)時,車子行經積水路面,車後輪突然打滑,整輛車失控自撞護欄,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妻傷重不治;陳的小舅子無法原諒姊夫,陳的岳父母也因頓失愛女,控告女婿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調查,陳男車子後輪的輪胎紋路,已磨損至安全線,毫無摩擦力與抓地力,是事故肇事主因,陳涉觸犯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認定,陳行車前,未注意輪胎紋路已摩損至安全線,仍貿然上路,害死自己的妻子,但考量陳的小舅子、岳父母及兒子都已原諒他,陳也對痛失愛妻自責不已,處分他緩起訴1年,緩起訴期間要接受6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
輪胎磨到無胎紋,安全線裸露。(記者林嘉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