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嘿咻女童30次 校工判9年
2016/07/1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葉姓已婚男子到北部某小學擔任臨時工友,利用課後或假日在校內圖書館等處,不戴保險套與小五女生小玲(化名)嘿咻30次,時間長達3年,還多次餵她吃避孕藥;最高法院痛斥葉男惡性重大,昨依30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重判葉男9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40多歲葉男在這所國小擔任臨時工友多年,有時也擔任志工,葉男發現就讀小五的小玲天黑仍滯留學校,利用她年幼對性事懵懂無知,101年5、6月間,在校內和她性交,甚至將她帶回家發生關係,直到她念國二,將此事告知男同學,同學協助報警才查獲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