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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主病逝子女興訟 字卡勾選當口述遺囑 法院判無效

    2013/08/23 11:0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擁有上億元資產的柯姓大地主病逝後,7名子女繼承遺產,並疑因財產分配不公興訟,老二打官司指父親無法說話,所立遺囑無效,高雄高分院認為柯父以勾選、點頭方式所立的遺囑與法不符,判決他勝訴。

    老二指出,95年6月7日,民間公證人在高雄榮總製作公證遺囑,其父(隔年死亡)因重病沒有意識,又無辨別能力,甚至氣切無法言語,應無口述遺囑,但民間公證人卻將其父名下不動產,製作成字卡讓他以勾選方式立遺囑,不符民法規定「口述」遺囑的要件,自屬無效。

    柯父其餘六名子女則說,父親當時意識清晰,有辨別事理能力,雖然氣切無法出聲言語,但「口述」意涵因時空背景變遷,應以科學方式確認立遺囑人本意,非無不可,所以其父以口唇配合動作及勾選字卡立遺囑,甚至幾度發出氣音表達,將其所有財產進行分配,整個過程均錄影,足認遺囑確實出於父親真意。

    二審合議庭法官勘驗光碟,證實柯父於民間公證人詢問時,自行以持筆方式在字卡上劃叉,或以點頭之方式進行回應,足證其立遺囑時意識清醒。

    但法律規定的「口述」遺囑意旨,是以口頭陳述、言詞為之,不得以其他舉動表達,因此柯父以點頭、勾選方式立遺囑,不符合要件,維持原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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