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反蒐證觸法爭議 台權會赴法務部抗議

台權會與多個公民團體今早到警政署,抗議民眾對警察反蒐證是違法行為,現場抗議民眾也拿各式錄影工具對警察蒐證。(記者陳志曲攝)

台權會與多個公民團體今早到警政署,抗議民眾對警察反蒐證是違法行為,現場抗議民眾也拿各式錄影工具對警察蒐證。(記者陳志曲攝)

2013/01/24 15: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警方日前禁止兩大學生對員警進行反蒐證,法務部函釋指警察和民眾一樣有隱私權,民眾想對員警「反蒐證」,必須先徵得員警同意。台權會今天上午動員逾百位民眾在警政署和法務部抗議,要求法務部將先前函釋作廢,另行解釋。

遊行民眾手持DV、相機對員警反蒐證,甚至有民眾在頭上套起黑絲襪,諷刺「這樣才不會被警察記住長相」。

台權會長賴中強認為,憲法賦予人民權利保護自己隱私和個人資料,「而不是如同法務部函釋,倒過來成為國家侵害人民的藉口」,強調民眾向派出所報案、檢舉,當然可以影音器材反蒐證。

高雄市長陳菊對此案回應,認為警方應尊重民眾人權,執法應拿捏分際。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也認為,警方在公共場所執行勤務,主張隱私權確實是不合理的期待,允諾檢討相關規定。

對此次陳情,法務部暫無回應,僅重申已承諾立委10天內重新做出補充解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