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蒐證觸法爭議 台權會赴法務部抗議
2013/01/24 15: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警方日前禁止兩大學生對員警進行反蒐證,法務部函釋指警察和民眾一樣有隱私權,民眾想對員警「反蒐證」,必須先徵得員警同意。台權會今天上午動員逾百位民眾在警政署和法務部抗議,要求法務部將先前函釋作廢,另行解釋。
遊行民眾手持DV、相機對員警反蒐證,甚至有民眾在頭上套起黑絲襪,諷刺「這樣才不會被警察記住長相」。
台權會長賴中強認為,憲法賦予人民權利保護自己隱私和個人資料,「而不是如同法務部函釋,倒過來成為國家侵害人民的藉口」,強調民眾向派出所報案、檢舉,當然可以影音器材反蒐證。
高雄市長陳菊對此案回應,認為警方應尊重民眾人權,執法應拿捏分際。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也認為,警方在公共場所執行勤務,主張隱私權確實是不合理的期待,允諾檢討相關規定。
對此次陳情,法務部暫無回應,僅重申已承諾立委10天內重新做出補充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