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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歲少女IG連交2男!車震開戰、超商廁所啪啪

    2026/06/05 08:4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地院判處兩名男子4月徒刑並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地院判處兩名男子4月徒刑並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年僅15歲國中少女,透過IG先後結識2名男子交往,並分別在房間、車上及超商廁所激戰,少女母親直到接獲女兒同學告知氣得報警,台中地院近日審結,認2男明知少女未成年仍與她發生性行為,分判刑4月並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經查,第一名A男前年12月透過IG認識少女進而交往,明知對方當時才15歲,仍忍不住在去年1月凌晨,在少女住處房間內發生性交行為,接著沒隔幾天,兩人又衝進某超商廁所,由少女替他撫摸生殖器,猥褻得逞。

    兩人分手後,少女又透過IG結識B男,B男同樣知道女方未成年,仍在去年2月凌晨,駕駛轎車停放少女住處附近,接著兩人在車內激戰車震;少女母親後來接獲女兒同學告知,氣得帶少女上醫院驗傷並報案,警方依據對話截圖、超商監視器與驗傷單等鐵證,將兩名男子移送法辦。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2名男子均坦承犯行,其中A男與少女母親和解,B男也承諾賠償分期付款中,法官最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A男有期徒刑4月、猥褻罪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另B男則被判刑4月,緩刑2年,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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