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悍女打女律師、恐嚇殺人 一審判決出爐
2026/04/21 15:03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林姓女子接連攻擊女律師,台中地院傷害罪判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1年。(民眾提供)
台中林姓女子(46歲),上月17日在台中地院走廊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並踢了一位林姓民眾,且口出三字經不斷咒罵,目前遭羈押中,但她在去年和前年,就分別在公車站牌和法庭內,對女律師潑灑不明液體、拉扯頭髮,還恐嚇「我會殺你」遭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今天宣判,依傷害罪判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1年。
中檢起訴指,林女是返還信託物民事事件的被告,傅姓律師則是原告的訴訟代理人,不料林女對她心生怨憤,2024年11月29日下午6點在台灣大道一處公車站牌碰到傅女,先持不明液體潑灑傅女,傅女見狀躲進一家服飾店,林女又追進去朝她拉扯頭髮、手臂,造成她跌倒膝蓋、頭皮擦挫傷,有公然侮辱、傷害、強制罪的犯意。
此外,2025年6月9日在台中高分院進行準備程序庭時,林女開庭時竟離開被上訴人席,走向聶姓女律師的上訴人席,聶女起立走避,鄭舜元法官要求林女回座仍不聽從,大罵「他媽的,法律系的敗類」、「我真的想要殺人」、「你這樣子我會打你」、「我會殺你,這樣就是刑事案件」、「這樣我就是殺人直播,聶XX殺給你看,看我殺他,叫他來」,聶女提告依妨害名譽、恐嚇、違反維持法庭秩序等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依傷害罪判1年2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則判1年。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今天到場聽判,強調傷害罪法定刑5年,法官判刑1年2月屬輕判,至於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定刑2年,判1年則屬適中,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