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欲詐領餐費2435元未遂 前空軍士官判刑10月、褫奪公權1年
2026/04/20 18:4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退伍前擔任空軍司令部兵器士官的李姓男子,涉浮報餐費欲詐取2435元台幣未遂,台南地院判他10月徒刑、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4年起擔任空軍司令部兵器維護士的李姓男士官,於2024年6月為部隊同僚訂購午餐時,各61份午餐與飲料實際開銷5495元,李男涉不實申報7930元開銷,企圖詐領2435元未遂。20日台南地院依從一重的刑法公務員詐財未遂罪判他10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並須在判決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
判決指出,李姓士官於任內負責小額採購等業務,屬於現役軍人,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但他已於2024年間退伍。
2024年6月20日,李士官負責協助部隊同僚訂購各61份午餐及飲料,實際花費5495元(便當3965元、飲料1530元),他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在店家提供的空白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上填寫6100元(便當總價)並黏貼於公文書上;又在公文書上繕打支付金額1830元(飲料總價),製作內容不實的請購明細表等公文書,又於同日製作不實的簽呈,敘明訂購總金額7930元的不實內容公文書後逐級陳核,企圖詐領2435元。經單位長官察覺有異未予核准,因而未核撥不實款項給李士官。
法官審指,李男欲詐取金額不到5萬元,情節尚屬輕微;且他接受單位行政調查後,即向憲兵隊自首,犯行也未遂,均依法減輕其刑,因此判刑10月,還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