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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大生遭洗車工酒駕撞死「關10年太輕」 父:我兒少活52年該怎麼算

    2026/04/09 15:5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陳父在庭後沉痛直指「判太輕」,若以公平衡量,「至少應該關52年」。(民眾提供)

    陳父在庭後沉痛直指「判太輕」,若以公平衡量,「至少應該關52年」。(民眾提供)

    22歲陳姓醫大生去年外送途中,遭無照酒駕的吳姓洗車工高速撞擊喪命,一審判處10年徒刑,引發家屬強烈不滿,二審9日辯結後,死者擔任體育主播的父親步出法庭,情緒激動、言詞沉痛,直指「判太輕」,更直言若以公平衡量,「至少應該關52年」。

    今天二審庭後,陳父表示,這不只是單純酒駕事故,而是長期危險駕駛行為累積的必然結果,他指出,吳男長年無照駕駛、交通違規累積罰單逾10萬元未繳,案發當天更是連續闖紅燈、超速,「這不是一時失控,而是早就走在會害死人的路上」。

    他形容,對方開著兩噸重車輛在道路上橫衝直撞,「就像一台殺人機器」,「今天不出事,明天也會出事,遲早會發生」,不幸的是,他的兒子成了那個被奪去生命的人,「也替其他可能受害的用路人擋下這一劫」。

    談及判決,陳父語氣哽咽說,兒子即將畢業,人生才正要展開,卻被奪走未來,「台灣男性平均壽命74歲,我兒子少活了52年」,反問社會「只關10年,公平嗎?」他更直言,肇事者之所以認為刑責過重,「是因為只覺得自己的命是命,別人的命不是命」。

    陳父也提到,就在一審判決後短短數日,其他縣市又發生酒駕致死案件,質疑現行刑責是否具嚇阻力,「如果當初判更重,還會有人敢酒駕嗎?」語氣中充滿無奈與憤怒,因此在二審主張納入《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強調若致人於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盼法院重新審酌量刑。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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