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嗆「血洗埔里」、「炸掉派出所」 無罪逆轉改判2月原因曝

    2026/03/14 08:1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改判沈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改判沈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南投一名沈姓男子,因不滿警方處理案件進度,竟在凌晨情緒失控,打電話到埔里分局,揚言「炸掉4個里和派出所」、「血洗埔里」,語出驚人,案件歷經審理,對於是否構成「恐嚇公眾」,最終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定其言論已具體危及不特定多數人安全,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月。

    2024年4月17日凌晨1時許,沈男致電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隆生派出所,對接聽電話的胡姓警員怒稱,將把隆生派出所轄內四里及新建大樓「全部炸掉」,甚至提到「瓦斯桶全開」、「用防風打火機」,還放話「血洗埔里」,言詞間充滿激烈與毀滅意味,警方隨即調閱通聯,通知他到案並函送偵辦。

    南投地院一審審理時,沈男否認恐嚇犯意,辯稱只是因案件未獲回應,一時氣憤口誤說成「水洗埔里」,並非真要傷害他人,法官認為,他的通話核心在抱怨辦案程序,雖語帶威脅,但屬情緒性誇張發言,且僅對單一警員表達,客觀上未達「對公眾告知惡害」程度,判決無罪。

    然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認為,沈男不僅明確提及4個里與派出所建物,還揚言引爆爆裂物、血洗埔里,內容足以讓一般人合理認為其將對不特定多數人生命、身體與財產造成重大危害,且警方接獲電話後立即啟動查緝與通報機制,恐嚇內容已傳達至偵查機關並引發公權力介入,顯示其行為足以危及公共安全,構成恐嚇公眾罪,最終撤銷原無罪判決,改判沈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