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色翁硬上女看護 拒認罪卻獲緩刑原因曝光
2026/03/09 21:5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色翁涉嫌指侵長照機構女看護,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緩刑。(情境照)
高雄市李翁請女看護照顧失能妻子,涉嫌在房間對她上下其手約1分多鐘,被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徒刑2年。他不服上訴仍否認犯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兩造達成和解,李翁如今90歲,改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李翁因妻子失能而申請居家喘息服務,經長照機構指派A女負責照顧。2023年1月15日中午,A女抵達南高雄李翁住處,並在下午進房間拿物品給他,卻被對方強行壓制脫衣後,涉嫌撫摸胸部、指侵私處。李翁應訊只認碰觸胸部,觸犯強制猥褻罪,其餘的事情,他都沒有做。
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李翁有期徒刑2年,他不服上訴,堅稱未對A女性侵;A女出庭則說,李翁力氣很大,她沒辦法跑,只好掙扎、哀求,從抱起她到停手大約1分多鐘,後來有跟督導說,並因看到新聞上的「ME TOO」事件才決定去報案,也找過心理諮商醫生。
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李翁仍否認性侵,但考量他給付20萬調解成立,現已高齡90歲,並有慢性病,改處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另需支付國庫10萬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