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雲箭專題3-2 》警政署放寬緝槍標準 基層警拚績效反惹議
2026/03/08 11:00
中國玩具「穿雲箭」具殺傷力,比原子筆小還可改裝子彈,高雄警方全力查緝。(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佳琳、黃良傑/高雄專題報導
警政署「放寬」緝槍標準,導致基層為湊(搶)肅槍績效,被指拿上網買玩具槍的消費者來開刀,阿勇(化名)就是苦主之一,他說,當時警察拿搜索票到他家查槍時,以為自己犯了天大的罪,特地交代妻小,萬一坐牢後該如何安頓家庭,所幸最後檢方不起訴處分,但也讓他直說:「小時媽媽不讓玩,長大後警察不給玩」。
阿勇說,當時他上蝦皮瀏覽商品時,無意間看到商家介紹的1款仿真玩具手槍,由於價格低廉,只要4、500元,買回家後可跟就讀國小的孩子一起玩,商品收到後沒幾個月,警方就找上門,指控買的槍具有殺傷力,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和玩具槍一起帶回警局,所幸最後檢方還他公道,處分不起訴。
高市警方以北捷恐攻造成4死6傷為例,強調即使未列入管制的煙霧彈及刀械,仍被兇嫌張文當做犯罪、殺人的工具,遑論被驗出具有殺傷力的「穿雲箭」、「微型砲台」。
曾偵辦「穿雲箭」的員警表示,前年有人將中國玩具「穿雲箭」兩邊凸出旋鈕打開,裝入鋼珠彈或改造子彈座,拉裝有彈簧(如撞針)的柄便可擊發,再填裝火藥使具彈射威力,經其他單位查獲送刑事局鑑驗,測出擊發力逾每平方公分20焦耳,認定具有殺傷力。
因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1支原子筆還短,方便攜帶,恐淪為犯罪集團最愛,警政署通令各地警方積極展開查緝,列入專案績效評比,刑事局追蹤購物平台流向,交付購買情蒐給各縣市刑事單位偵辦,不管任何人任何身分,只要被查獲「穿雲箭」或「微型砲台」,都會送鑑法辦。
2024年5月,高雄1名高姓警員因為好奇網購3支「穿雲箭」想用來「射魚」,雖然沒有火藥,也未拆封使用,一樣被嘉義縣警局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函送法辦,督察單位也以處事不當、影響警譽為由,對高員記過一次懲處,並調整服務單位列管輔導。
高市警方當時就查扣79支「穿雲箭」,避免成為影響治安的暴力犯罪工具;偵查隊長表示,雖然制式或改造手槍威力大,但藏身上仍易曝光或被發現,特別是遇警臨檢時,攜槍犯在神情和對答上較易露餡;但穿雲箭則不一樣,因體積小易隱藏,藏在身上很難察覺,攜帶者遇警時的「緊張度」也會有所不同,「會是一個麻煩的東西」。
警方不諱言,即使當事人稱買來擺設、觀賞而已,但因被鑑定具殺傷力,加上警政署下令查緝,各縣市警局為維護治安,恪遵命令全力查緝,絕非外界質疑各縣市警局為拚搶肅槍績效,或閒來無聊查玩具、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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