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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檢吳亞芝洩密判罰俸10月 法務部提上訴請求免職

    2026/01/13 11:51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法務部則認為,吳亞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處分過輕,今日提起上訴,並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記者吳昇儒攝)

    法務部則認為,吳亞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處分過輕,今日提起上訴,並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記者吳昇儒攝)

    律師鄭鴻威組「軍師團」洩密給詐團,16名律師被訴,其中律師朱一品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因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監察院彈劾,法務部將她送懲戒,懲戒法院去年底,判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則認為,吳亞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罰俸處分過輕,今日提起上訴,並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

    監察院調查後認為,吳亞芝至少10幾次在上班時間監看鄭鴻威的派案群組,還通知男友朱一品,身為檢察官未依職責偵辦,還知法犯法,明知可能涉嫌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罪,卻不進行偵辦,建議將吳亞芝免職。

    吳亞芝則在懲戒法院審理時強調,監察院所稱「派案群組」只是律訓同學組成的聊天群,只是聊瑣事,並稱自己一時失慮才違反規定;傳送不起訴處分書的截圖,只是分享想用簡式的方式寫不起訴書加快結案速度,和詐團無關,更沒認知到男友犯罪。吳的委任律師則希望法官念在其只是初犯,無不良動機能判申誡或罰款處分。

    去年12月26日,懲戒法院裁定,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罰俸10個月。

    而據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吳女明知法務部單一窗口之書類檢索系統,須用於公務,不得擅自為公務以外之利用,卻多次利用系統查詢,並與男友朱一品律師討論。

    檢評會認為,吳女行為不檢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究責。但特別的是,檢評會4名委員罕見提出協同意見書,認為吳並非只是「行為不檢」,甚至涉犯洩密罪、個資法等刑責,請職務法庭重懲。

    職務法庭判吳罰俸10月後,引發議論,民間司改會也發表聲明,批評判決語帶模糊,難昭公信,法務部經評估考量後,今日決定提起上訴,並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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