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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道被檢舉未禮讓救護車罰3600、吊照 這原因法官信了判撤銷

    2026/01/11 08:34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程男在國道遭檢舉未禮讓救護車,被罰3600元罰鍰,還吊銷駕照,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影片,認定當時右側車道有車輛無法變換車道,判決原處分撤銷。(記者陳建志攝)

    程男在國道遭檢舉未禮讓救護車,被罰3600元罰鍰,還吊銷駕照,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影片,認定當時右側車道有車輛無法變換車道,判決原處分撤銷。(記者陳建志攝)

    程姓男子去年5月駕駛小貨車行經國道4號,遭人檢舉未禮讓救護車,除開罰3600元罰鍰,還吊銷駕照,程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因當時右側車道有車才無法變換車道禮讓,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當時右前方有1輛自小客車,又有1輛小貨車從右後方疾駛而來,程男若變換車道恐與其中1輛撞上,認定程男所言屬實,判決原處分撤銷。

    判決指出,程姓男子去年5月22日上午10點多,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國道4號西向7.1公里處時,遭民眾檢舉有「聞救護車警號,不立即避讓」的違規行為,遭國道警察開罰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自吊銷之日起1年內不得考領),程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程男主張,在國道上聽到救護車警鳴聲靠近時,因右側車道有車而無法即時變換車道,待右側車道車輛通過後,救護車已經先變換車道,並非不禮讓救護車,要求撤銷罰單。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影像發現,當時程男駕駛的小貨車在內側車道,救護車約10點38分45秒從內側車道出現,並逐漸接近程男車子,此時右前方的中線車道有一輛自小客車(A車),而救護車後方另有一輛藍色小貨車(B車),以高於救護車的速度行駛,並變換到中線車道。

    法官發現,當救護車從後方接近程男小貨車時,其右前方仍有A車行駛,且有加速超越救護車的B車行駛至其右後方,依客觀情勢判斷,程男當時若往右行駛,可能有與A車或B車發生碰撞的風險,且當B車加速往前行駛後,程男後方的救護車已經變換至中線車道。

    法官因此認定,程男所稱因右側車道有車輛而無法變換車道禮讓救護車的說法可採信,判決原處分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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