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老榮民結婚3天過戶房產給小36歲中國妻!想討回敗訴 法官留「伏筆」
2025/12/17 06:4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老榮民打官司要求撤銷房屋贈與,仍被高雄高分院判決敗訴。(情境照)
高市96歲老榮民與相差36歲的中國女子婚後第3天,即辦理房屋過戶,後因女方要求上百萬現金而翻臉,於是打官司要求歸還房產,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他自願贈與,判決女方勝訴。
不過,承辦法官並在判決書留有伏筆,指妻子若未盡照顧義務,配偶依法仍可以聲請撤銷贈與,把房屋拿回來。
據了解,2022年4月16日,原告阿榮(化名)當時93歲,與被告小芳(化名)結婚,並在同月19日,將位於鳳山區的大樓房屋登記給她,後來因她要求1、200萬現金,雙方鬧翻,阿榮則被小孩接回住處照料,家人始得知房產已過戶。
阿榮指出,婚後小芳曾慫恿贈與房屋被拒後,未經他同意私自辦理其印鑑證明等文件,房屋過戶登記完畢後即不知去向,要求她歸還房屋。
小芳則說,阿榮平日1人獨居、年邁需人照顧,她自2014年間起,經常前往他住處照顧。阿榮婚後自認年事已高,為讓她生活無後顧之憂,委由她辦理印鑑證明、過戶等手續,並經戶政、地政人員均曾電話聯繫他確認無誤,贈與行為過程,均依他指示辦理。
一、二審法官開庭調查,據兩造對話錄音等證據顯示,阿榮的確曾承諾婚後財產均歸小芳所有,甚至書立遺書也提及「我全部財產自願贈與妻子XXX」等,並同意小芳辦理相關贈與手續,因此判決阿榮敗訴,仍可上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