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訂金就封鎖 假賣毒遇警釣魚 加重詐欺未遂判10月刑
2025/12/17 00:4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洪姓男子在X用暗語假賣毒品,遭台北中正二分局警員釣魚,但他收到訂金3000元後封鎖警員,台南地院判刑10月。(圖為彩虹菸資料照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照)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警方網巡發現洪姓男子在X用暗語喊賣毒品,喬裝買家釣魚交易彩虹菸,結果洪男收了3000元訂金不交貨還封鎖警員。台南地方法院認定洪男加重詐欺未遂,判刑10月並沒收犯案用iPhone手機、追徵3000元。
洪男明知自己沒有持有第三級毒品也無販售真意,去年2月起用手機登入X,以「南裝備商」後改名「當地裝備商」的暱稱,陸續貼出咖啡500需要的私、K1300、無限供應等字句,藉暗語招攬不特定網友私訊交易。
台北警中正二分局在今年3月在網路巡邏看到洪男貼文,基於偵查犯罪目的,以「可愛狐狸」的暱稱聯繫購買。洪男回覆彩虹菸5包共65根開價6000元,要求先無卡匯款3000元,隔天再面交。員警依指示匯款後,洪男到統一超商內操作ATM領走3000元,但隔天未照約交貨,還封鎖警員。
警方循線追查,今年4月持台北地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洪男,並扣得iPhone等物。洪男在偵查及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認為貼文、對話與提款資料等可相互印證,足以認定犯罪事實。
洪男在X公開發文,用暗語貼出「咖啡包、彩虹菸、無限供應」等訊息,這種公開招攬不特定人的作法,符合用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構成加重詐欺。但是員警是為偵查案件,喬裝買家並無實際購買毒品真意,所以在法律上不算真的有一個受害者基於錯誤意思去完成交易,詐欺取財的犯罪結果就沒有「完成」,但依然成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考量洪男坦承犯行但未自動繳回犯罪所得,不符相關減刑要件,量處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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