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6瓶啤酒騎車超速撞死人竟是無照駕駛 自首允賠532萬和解判6年
2025/12/10 11:0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男子林延亭狂飲6瓶啤酒仍酒駕撞死人,雖和家屬和解,允諾賠償500多萬元,新竹地院國民法官庭判林6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還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男子林延亭去年3月中午在任職的車行狂飲6瓶啤酒後,仍執意騎普通重型機車返家,不料,林一路超速行駛,將橫越馬路的陳姓婦人撞傷不治,車禍還波及數輛汽、機車,造成火燒車事故,林的酒測值竟高達1.2毫克,駕照也因被吊銷,竟是無照駕駛,新竹地院國民法官庭審酌林符合自首減刑規定,且林家允諾賠付532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判林6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3月23日12時,在他任職的車行喝下6瓶啤酒,自認神智清醒,下午2時,仍騎乘其普通重型機車返家。不過,林男行經一處馬路時,疏於注意陳姓婦女橫越馬路,將她撞成重傷,雖送醫急救,仍於隔日不治。
林的機車撞擊陳婦倒地後,還繼續滑行撞擊多部汽、機車,以致林的機車和數部汽、機車失火燒毀。林對趕到的員警自首,坦承肇事。
員警將林男送醫急救,並抽血檢測後,發現林的酒精濃度竟高達1.2毫克,且林因被吊銷駕照,案發時竟是無照駕駛,將他移送法辦。檢方偵結,依酒駕致死罪將林起訴。
新竹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認為,林男無視其駕照被吊銷,家人及女友多次勸他勿騎車上路,仍在酒後騎車,應加重其刑,但考量林男案發後向員警自首,符合減刑規定,林家亦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允諾賠付532萬元,在一審審結前已經賠付410萬元,使死者家屬所受傷害已獲得部分的填補,林亦具悔意,判決6年徒刑。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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