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子嘉市賣場偷拍女子內褲被抓包 判刑6月

    2025/10/30 08:51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
    施姓男子用手機拍攝女子的隱私部位。非本案新聞照片。(示意圖)

    施姓男子用手機拍攝女子的隱私部位。非本案新聞照片。(示意圖)

    40歲施姓男子今年8月30日晚間6點多,在嘉義市家樂福嘉義店內,用iPhone手機開啟錄影功能,放在一名女子短褲下方,攝錄大腿內側、臀部及內褲等部位,被女子先生發現報警,案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施男多次犯妨害秘密案件,被判刑確定,最近一次前案於去年3月27日執行完畢;但他不知悔改,今年8月30日又在家樂福嘉義店內用手機放在女子短褲下方,拍大腿內側、臀部及內褲等身體隱私部位,被女子先生發現後制止,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查扣施男手機,施男也坦承犯案。

    判決書指出,施男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他為滿足個人私慾、快感,利用他人在商場逛街之警戒心較小的機會,持手機攝錄女子隱私部位,嚴重侵犯他人隱私,造成女子心理、精神侵害,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女子無調解意願而未能成立調解,未賠償所受損害,判處有期徒刑6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